有社福機構高層薪津高於社署同級 工會斥肥上瘦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4/03 13:48

最後更新: 2018/04/03 13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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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收集66間接受社署整筆過撥款資助機構的高級行政人員薪酬報告,發現有15間受助機構的高層員工薪酬,較社署相同職級的薪酬高;有32間的高層除基本薪金外,同時獲發一筆現金津貼,涉及金額超過780萬元。

工會又發現,有6間受助機構的高層員工薪酬升幅驚人,平均每年有逾1成升幅,高於社署同級人員升幅,質疑是「肥上瘦下」。有機構並無跟隨社署薪級表職位名稱,自行將職位升級,如將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升為總社會工作主任,變相難以監察涉及多少津貼。

以首層員工現金津貼最多的保良局為例,兩名總幹事一共獲發超過76萬元,兩人職級均屬總社會工作主任,總年薪達334萬元;扣減公積金和非現金利益後,連同現金津貼每人平均年薪為157萬元,較社署同等職級人員的頂薪點還要高,多約11萬元。

工會指,按社署相關指引,仍有100間社福機構獲豁免披露高層薪酬報告;曾有機構總幹事獲發24萬現金津貼,惟由於社署資助佔有關機構的營運收入少於50%,可獲豁免披露相關資料。工會批評,社福機構欠缺監管,公眾及社會無從監察機構就高層薪酬如何運用公帑,難以把關。

工會要求社福機構董事會盡快檢討及改善,將資源用於改善前線員工薪酬待遇;社署亦應修訂指引,規定機構員工薪酬不能高於社署同等職級。